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N5************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仁寿县20**年性信息素交配干扰技术示范基地建设项目(二次)
首次公告日期:20**年07月05日
二、更正信息
合同包1:
更正事项:采购结果
更正原因:
由于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规定“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,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,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供应商,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。”经采购人同意,顺延成交候选人第二名“四川梓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”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。
更正内容:
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(第1候选人):四川新高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更正为:四川梓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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